朱某因与安徽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诉至合肥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求委托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392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6013元、未休年休假加班工资30675元、工伤补偿费用265285元。本所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工资发放凭证和工伤鉴定材料等相关证据,将本案争议焦点定为:委托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综合论述
本所曾代理过合肥市第一家民营企业安徽省久多商贸有限公司和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的不良资产收购及处置工作,具体代理事项包括对前期收购标的的法律尽职调查、参与资产收购条款的商务谈判以及落实资产收购后的强制执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推进申请执行人的变更、推进抵押物的执行拍卖程序及推进抵押物的以物抵债程序)等相关事宜。从资产收购到资产处置,本所一贯秉持稳中求进的办事风格及办事态度,代理结果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
王某(下称委托人)因与广厦建设集团安徽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厦公司)、彭某、胡某、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粤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广厦公司、彭某和胡某共同支付工程款6855689.95元及相应利息,粤通公司在欠付广厦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本所接受委托后,仔细研读证据材料,查明本案中委托人为实际施工人,广厦公司为总承包人,彭某、胡某为内部承包人,粤通公
高某某因与合肥凯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肖像权、名誉权纠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高某某要求委托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68000元。本所在收到高某某的起诉材料后,对起诉材料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并对相关法律问题及相关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认为:委托人侵犯高某某肖像权是确定无疑的,但委托人在其官网上刊登内容并非是委托人虚构、捏造的,文章中并未提及高某某在委托
李某1、李某2因与邢某1、邢某2、徐某(下称三委托人)婚约财产纠纷诉至法院,要求三委托人共同返还彩礼16万元以及资金占有期间利息6400元。 本所接受三委托人的共同委托,代理本案。接手该案件后,本所律师积极查清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调查当地习俗,经团队研究后认为:本案争议的16万元应为李某1自愿对邢某1与前男友订婚相关费用损失的赔偿,可显然是为了缔结婚姻为目的,符合为了结婚而给付彩礼的习俗,在形式上
宁波展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因与凌某、姚某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凌某、姚某返还工程款合计194801元以及利息,一审判决凌某返还超付劳务费194801元以及利息。凌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宁波展世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所接受委托人委托,代理本案再审程序。接手该案件后,本所律师积极收集证据,整理资料,经团队仔细研究后发现,凌某不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涉案承包合同
聂某受雇于苏某(下称委托人)装修门店,在施工过程中从2米高的脚手架上坠落导致双腿胫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259394元,一审法院判决委托人赔偿129508元。委托人不服法院的判决,委托本所代理二审程序,在接受该案件后,本所律师组建专案小组,认真研讨,多方收集证据,在查明前因后果以及事实真相后,发现本案委托人与聂某系承揽合同关系,而不是以接受劳务为目的,聂某因其未尽到合
宋某(下称委托人)因发现妻子与被害人王某关系暧昧,在与其理论无果后,产生争执、将其杀害,检察院指控其为故意杀人罪。本所接受委托后,一方面协调委托人与被害者家属的矛盾,在案发后劝导委托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另一方面积极收集证据,调查事实,向法院提出委托人系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是初犯、偶犯;在案发后主动投案构成自首;被害人王某的重大过错是造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