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儒圣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的角色与担当——合肥某酒店管理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4-05-28 16:22:28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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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本所接受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合铁法院)指定,成为合肥某酒店管理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近日,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在合铁法院的审理下圆满结束,员工王某某等两人来到法院,为法院工作人员和管理人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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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至左三分别为本所舒士杰律师,张云律师,胡尚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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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三起分别为本所胡尚德律师,张云律师,舒士杰律师)

一、案件背景与初步审查

  合肥某酒店管理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及其他债务,被员工王某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并胜诉。然而,公司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王某某等人随后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有多起类似案件未能执行到位,初步判断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该案被移送至合铁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与担当

  作为破产管理人,首要任务是依法接管破产企业,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接受合铁法院指定后,本所迅速组织管理人团队,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同时也积极的与债权人、股东等各方当事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本所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一体推进。并且在合铁法院的协助指导和监督下,勤勉尽责,认真准确审核债权,确保每一笔债权都得到合理确认。此外,本所管理人也积极寻找破产企业的财产线索,发现股东尚未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后,及时与股东联系,释明利害关系,督促其尽快完成出资。

三、案件结果与启示

  经过努力,本所管理人与合铁法院成功促使股东垫付了公司所欠的全部债务,确保了18位职工的债权得到100%清偿。这一结果不仅彰显了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本案的成功处理,让本所的破产管理人深刻认识到其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作为破产管理人,要始终坚持依法、公正、高效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破产案件的圆满解决。

  展望未来,本所将继续秉承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的破产管理服务。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破产制度将不断完善,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